“霍南瑾,皱。”温书予伸出手指,戳了戳他的眉心。
霍南瑾握住他的手,放下来,放在自己的膝盖上。“我要出去一趟,”他说,语速比平时慢,像是要让每一个字都准确地落在小人鱼的耳朵里,“明天走,后天回来。不在家。”
温书予眨了眨眼。他听懂了“出去”和“不在家”,但“明天走后天回来”对他来说是一个太复杂的时间概念。他想了想,指着窗外问:“明天?太阳,下去,上来?”
“对。太阳下一次上来的时候,我走。再下一次上来的时候,我回来。”
温书予沉默了。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霍南瑾的裤腿,攥得紧紧的,指关节泛出一层浅浅的白。他没有哭,也没有说“不要走”。他只是低着头,看着自己攥着裤腿的那只手,尾巴在水里一动不动的。这个反应比哭更让霍南瑾心里发紧。
大概过了快一分钟,温书予才抬起头。他的眼眶有点红,但没有掉眼泪。他看着霍南瑾,嘴唇动了动,发出一个很小很小的声音:“想。”
霍南瑾愣了一下:“什么?”
“想,”温书予用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,心脏的位置,“霍南瑾走了,这里,想。”
他的手在胸口上按了按,像是在确认那个感觉——闷闷的,酸酸的,像是有一根极细极细的线从心脏出发,绕了一圈又一圈,最后系在那个叫霍南瑾的人身上。线那头的人走远了,线就绷紧了,勒得心口发疼。他不知道人类管这种感觉叫什么,人鱼的语言里有一个专门的音节来形容这种感觉,但翻译成人类的话,大概最接近的就是这个字——想。
霍南瑾看着他的手按在胸口上那个动作,觉得自己的心脏也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。他教了温书予很多词——“饿”“好吃”“开心”“一直”“一起”——但他从没教过“想”。因为他下意识地回避了这个词。在他的认知体系里,“想”是一个过于柔软的词汇,它意味着挂念、意味着分离焦虑、意味着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情感依赖。他不是不知道这个词的存在,他只是不习惯把它说出口。但温书予自己学会了。没有人教他,他自己从胸腔里那个闷闷的、酸酸的感觉里,把这个字找了出来。
“谁教你的?”霍南瑾问。
“没有,”温书予摇了摇头,“这里,自己,出来。”他又按了按胸口,“霍南瑾不在,这里就想。在,就不想。”
他的语法依然是稀碎的,但逻辑异常清晰——“想”不是学来的,是胸口自己生出来的。你在的时候它很安静,你不在的时候它就开始发作。这个定义精确得像个临床诊断。
霍南瑾看着他,半晌没有说话。然后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,点开相册,翻到一张照片——那是前几天拍的,他坐在池边,温书予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,阳光落在两个人身上,蓝色的尾鳍搭在白色的衬衫上,像一幅被光线浸泡过柔化了的水彩画。他把手机递给温书予。
“我不在的时候,想我了,就看这个。”
温书予接过手机,双手捧着,像捧着一件极其珍贵的宝物。他低头看着屏幕上的照片——霍南瑾和自己,靠在一起,阳光,蓝色尾巴,白色衬衫。他看了好一会儿,然后抬头问:“霍南瑾,在……这里?”他指了指手机,表情困惑。在他的理解里,霍南瑾是一个有体温、有心跳、有木质香气的人,怎么可能被关进这个小小的、扁扁的、冰冰凉的东西里?
“这不是真的我,是照片,”霍南瑾指了指手机,又指了指自己和温书予,“那天我们坐在这里,有人用机器拍下来的。你看这个,就像看到我一样。”
温书予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。他又低头看了一会儿照片,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手机贴在胸口上——贴在那个会“想”的地方。手机背面凉凉的,但屏幕上的画面是暖的。他抱着手机抬头看霍南瑾,说了一句完整的话:“霍南瑾走了,温书予看照片。照片在,霍南瑾就在。”
这句话是温书予迄今为止说出的最完整、最流畅、逻辑最清晰的句子。主语、状语、谓语、补语一样不缺。他用了几个刚学会不久的词拼出了这个复杂的意思,拼得像模像样。
霍南瑾看着他把手机贴在胸口的那个动作,觉得自己在劫难逃了。他不是一个会轻易动心的人,二十九年的人生里,他习惯把所有情感都压缩成理性的数据点,放在脑子里分类归档,不轻易调取,更不轻易外露。但眼前这只小人鱼,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和一个贴着胸口的姿势,把他所有的理性防线一层一层地拆掉了。拆得干干净净,连地基都没留。
“嗯,”他说,声音低而柔,“想我了就看照片。照片在,我就在。”
温书予郑重地点了点头,把手机小心地放在毯子上——放在那四颗扣子和旧手表旁边,还调整了一下位置,让屏幕朝上,保证自己
第一版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