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情很复杂,但有的时候又无比简单!就是想见一个人,迫切地想见一个人!当想到一个人的时候,就迫不及待要奔跑去见他时,谁也不能否定这是爱情。
当明白自己完全为爱情所俘虏,有且只有重新追求对方这一条路可走时,克里斯托弗反而平静了——这种时候,他才有些后悔拉斯维加斯时的鲁莽!正是因为那次不正常的追求,所以才会有后来的草草收场吧?如果是一次正常的追求,或许一切都会大不一样。
当然,这也是克里斯托弗单方面的想法,从丽莲的角度来说一半一半。或许他认真追求,他们真有可能正常在一起,但也有可能结果完全相反……丽莲始终很难想象,自己记忆恢复后,会在十几岁时结婚。
丽莲似乎在考虑要不要答应这一次午餐邀请,这让克里斯托弗更紧张了……平静似乎只存在于还没见到这姑娘时?
“唔……好吧。”丽莲最后给了这‘可怜人’一个肯定答案,又对一旁戈德堡出版社的工作人员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:“抱歉,不必算我那一份了,啊,还是感谢你们的准备,太贴心了。”
丽莲不是傻瓜,当然知道克里斯托弗在追求她。说实话,如果对方不是她的‘前夫’,她是完全不介意接受对方的追求的,至少也会给一个开始的机会,至于之后怎么样要看之后的表现——在丽莲诸多潜在追求者中,克里斯托弗是少数让她觉得有感觉的。
他的外表、气质就不说了,相处之后那种对她不算有攻击性,更没有此时男性常见毛病的性格,也是大大加分(虽说克里斯托弗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加分点在这儿,毕竟他对待女士的态度,在此时并不是‘受欢迎’的那种,常被认为缺乏男子汉气概、激情什么的)。
接受追求又不等于一定会恋爱,恋爱也不等于结婚,丽莲倒也没有因为这个时代女性生存环境不佳就‘封心锁爱’了,所以当然可以接受追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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