熟之人口中打探一二线索,看能否从中炼出真相。
甘小泉替常霄办事的同时,也大约猜到了常霄的意图。
先前既是声称要借此抓到曾家大伯的小辫子,让他吃些教训,还大手笔地撒了好几贯钱出来,分明是不查到便誓不罢休。
常霄是个狠人不假,而那栾光可是个死人!
也就是说,此事完全可能牵涉的是一桩人命案子。
他一旦深想,就忍不住搓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,觉得后背隐约发凉。
做亲大伯的,苛待侄儿是一码事,害死侄儿可就真是猪狗不如了。
饶是他甘小泉见多识广,也不觉齿冷。
但事情牵扯大了,有些事常霄不说,他也不好深问,思来想去还是隐晦提醒道:“大哥要不要找个讼师问一问,要是能得个懂行的人提点一二,行事上说不准能少走些弯路。”
常霄也想到过这一点,只是凭他现今的交游,着实不认识什么可靠的讼师,原想着等有了实际的线索再去寻人。
此时说起,他便道:“你可有识得的?”
甘小泉挠了挠脸,笑道:“别的事小弟我肯定是要抢着包揽,唯独这事还是算了,我认得的那几个,说句‘讼棍’都是抬举。”
而今“讼师”行当良莠不齐,甚至有些识得几个大字的无赖也敢替人写状子诉讼,实则是为了借此从苦主手里掏钱,不少人深受其害,这等人往往被斥之以“讼棍”的名头。
连甘小泉都如此说了,常霄自然只能“另请高明”。
吃完盘中菜,又得了甘小泉暗中让店家打包的两个菜色。
常霄没多客气,收下后离开,打算出城前去文房铺子给曾如意买支新笔。
小哥儿画绣样子时有根专用的细毛笔,前日不小心碰到了地上,不幸进了狗嘴,没两下就给咬成两截,满是口水,把曾如意气得头一回揍了团子屁股。
团子知晓自己犯错,夹着尾巴躲了好几个时辰,到晚上放饭的时候才有胆子出来。
就在常霄专心挑笔时,铺子里进来个客,说要买一刀纸。
常霄侧身给他让地方,正在此时,却听对方道:“常兄?”
这是谁?
常霄抬头看去,极力在原主的记忆中搜寻。
幸而对方看着颇为激动,很快自报家门道:“一别许久,莫非常兄认不出我了?是我,成华!”
名字一出,常霄恍然。
成华和原主从前乃是学塾同窗,而且还称得上是与原主关系颇近的。
不过早在两年前,常家不曾出变故时,成华就先一步因家中拮据,交不起学塾束脩,而从学塾退学离开,在那之后两人一个疲于生计,一个囿于学业,竟是没再见过面。
“原是成兄,当真是久违了。”
“这便是缘分了!”
成华不知昔日友人早已不在,满脸都是久别重逢的喜悦。
两人各自买好需要的东西,出了铺子后干脆站在街边聊起来。
对于常霄的经历成华显然是有所耳闻,还说去年曾在街上偶遇其他从前交好过的同窗,当初还问起缘何常霄不在,这才知晓常霄早因着家中变故离了学塾。
“说来虽是迟了一年,还未恭贺常兄新婚之喜。”
纵然并非原主,常霄却知晓在原主记忆中,成华是个值得相交的人物。
对于原主的品性,常霄不做过多评价,单论他与成华的交往,起码是不掺杂质,遂惭愧道:“按理说大喜之日该请成兄赴宴,奈何当初是为着给家祖冲喜,为赶日子草草摆宴,更不曾大操大办,还望成兄莫怪。”
两人客客气气地说了半晌,话题转回当下做的营生。
成华见了常霄的驴车和如今的打扮,多少猜到他不曾在念书了,却没想到是转行去做了商贾。
反过来,常霄也得知成华现今在做讼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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